为扎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连日来,河北赤城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前哨”“探头”作用,迅速开启专项防范检察确保监管场所零风险无事故。
期间,该院联合公安局专题召开联席会议,现场听取了相关防汛工作情况介绍,全面了解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并就“汛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会议要求全力做好“汛期”隐患排查,特别强调抓好值班备勤,“汛期”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民警值班制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做到“预警在前、部署在前、行动在前”,保证全天24小时随时在岗在位,随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与此同时,该院还研究制定了《监管场所安保联合检查工作明细表》,主要涵盖了疫情防控、“汛期”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定落实、戒具使用、“减假暂”排查整治等方面等32项具体内容,并逐一进行了“清点”式检察,有力推动了监管场所高效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