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下午,赤城县人民法院张红权院长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县检察院黄强检察长、贾秋阳副检察长应邀列席会议,专题对杨某某等22人涉黑案进行研究论证。此前,该院黄强检察长分别于11月6日、12月19日连续列席同级审委会,专题讨论刘某某等11人和郜某某等4人涉恶案,这也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效促进法院依法审判,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的有力行动,更是县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重要体现。
会前,该院黄强检察长仔细审阅案卷,审慎研究案情,认真听取了主管检察长和承办人的案件汇报,为列席审委会做好充分准备。会上,主审法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并就该案犯罪事实、证据采信、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了意见。黄强检察长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发表指导意见,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检察长应尽的法定职责。旨在确保进入法院审判委员会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社会普遍关注的涉黑恶案件能够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及时消除分歧、达成共识、统一司法标准尺度,增强司法透明度,实现办案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个统一。三次审判委员会委员都认真听取了检察意见,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表决,整个会议过程规范严谨。
会上,赤城县人民法院张红权表示,将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同向发力,以务实态度共同把这项制度贯彻好、落实好,并将其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共同守护好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