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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
时间:2020-11-30 10:39: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检察机关“一一四四”总体思路和县委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找准坐标定位强担当,奋力书写服务大局新篇章

  (一)聚力新的增长点,公共利益维护到位。强势启动了公益诉讼“百日攻坚”专项活动,针对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线索,立案审查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22份,累计催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129.5万元。

  2018年9月30日,县委书记郭新耀就公益诉讼工作专门作出批示。10月19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汇报。11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到检察机关进行公益诉讼专题调研,肯定成绩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聚焦新的打击点,扫黑除恶取得战果。紧盯12类黑恶势力,全年依法批捕、起诉涉恶团伙刑事犯罪案件3件14人,有罪判决2件9人,依法提起抗诉1件3人,其中办理的李金等3人涉恶案件入选全市扫黑除恶“十佳”典型案例。

  一年来,省院督导组先后三次到我院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通过“听、查、谈、问”督导检查,认为案子办得实、质量高、有成效。

  (三)聚合新的发力点,司法办案质效明显。按照县委和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不折不扣做好编制划转、档案审核、人员确定及办公办案设备移交等工作,保证了侦防机构、转隶人员的顺利划转。与此同时,我院大部制机构改革运行高效,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有序。目前,已有14个案件分获全市检察机关“十佳”精品案和优秀案件。

  二、围绕主责主业强职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新使命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深化平安赤城建设。坚决打击“暴毒盗抢”严重刑事犯罪及网络诈骗、涉众侵财新型犯罪,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案件管理检察部受理、分流各类刑事案件173件253人。侦查监督部批准逮捕55件89人,提前介入依法批捕了“4.26”魏明等4人涉嫌抢劫、故意杀人,姜栋红涉嫌抢劫、贩卖毒品等“八类重罪”15件27人。公诉部提起公诉92件131人,依法办理了乔桂新、陈建福1.7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其中陈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列为全市公诉观摩庭精品案。

  积极探索实施对接监察委工作机制。依法决定逮捕了全市首例县监委移送起诉扶贫领域贪污案嫌犯;提前介入批捕了市院交办市监委查办的首例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留置嫌犯。

  (二)突出诉讼活动监督,推动法治赤城建设。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7件、撤案1件;追捕追诉漏罪8起、漏犯18人;纠正违法26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请市院抗诉3件;重大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规范制发量刑检察建议,人民法院采纳率达97%。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制发检察建议37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开展了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提请抗诉1件;支持起诉15件;办理执行监督23件;督促履职14件。

  (三)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促进和谐赤城建设。推行“四访”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接待来信来访58件126人次,平息集体访3件。

  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完善刑事和解、轻刑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最大限度修复了社会关系,依法不批捕21件27人,不起诉3件4人。同时,当严则严,依法办理了闫振等3人组织非法聚集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热点案件,成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组织非法聚集案。

  三、加强政治建设强队伍,勇追潮头实现赶超新作为

  2018年,我院始终把“党建铸检魂”作为推进“一院一新促发展”活动的总抓手,筑牢“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做到了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一)打造“忠诚检察”展现新风貌。一是抓好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读原文、悟原理”等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了十九大精神、新党章、新宪法,人均完成学习笔记2万多字,做到了入心入脑。9月13日,县委书记郭新耀作出批示,要求在全县理论中心组推开检察机关“每月一课”制度。二是练好精兵。通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大提升”活动,推动了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双提升。目前,我院已有9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全市业务大比武“十佳选手”“十佳辩手”和全市“优秀退役军人”等荣誉称号。三是树好形象。做到了报刊有文、广播有声、网络有言、电视有影,1件H5作品在全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新媒体大赛中夺得二等奖;1篇办案纪实荣获全国“砥砺奋进的五年·中国检察好故事”大赛十佳作品奖;摄制未检题材微电影《桃子的纸飞机》,代表全市政法系统参加了全国第三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大赛。

  (二)打造“阳光检察”增强新动能。通过开展“讲学习、转作风、提素质”集中教育和正风肃纪“五查五看五讲清”两项专题活动,主动接受市院党组第三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启动的首轮政治巡察,大大增强了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能力。通过不断完善内外监督工作机制,确保了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全年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4次,虚心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134条,积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人民监督员21次走进“检察开放日”、人大代表联络站、公诉观摩庭,多角度展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被肯定。携手代表、委员们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7次,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5万册。

  由于党建促队建成效明显,我院2018年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八化”建设先进院;荣获全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获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院各内设机构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34次、县级先进集体3次,57名检察人员立功受奖。8月7日,全市检察系统“一院一新促发展”现场交流会在赤城召开,我院打造的“党建铸检魂”亮点品牌得到复制推广。12月28日,在全市政法系统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上,我院代表全市检察机关作了两项专题活动典型发言。

  (三)打造“亲民检察”做出新努力。结合“三问计”“双百四送”活动,聚力脱贫攻坚取得实效。一年来,我院驻村工作队帮助杜家窑村立项建成了村委会办公用房和标准化卫生室;投入美化绿化资金8万元;硬化了文化广场;安装了太阳能路灯;争取客商投资种植药材惠及27户。帮助小堡子村参股苗木种植基地惠及35户;解决水泥40吨;修建了厕所、垃圾池;安装了健身设施;建成村民资料存储站。

  致力“亲清护企”活动,主动联系企业17家,专程送达《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读本》200本;进行走访座谈15次,出台意见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受到欢迎。深化“对标学习、增比定位”活动,对标京冀怀柔、延庆、丰宁和滦平检察院,与延庆检察院联手救助受害未成年人,跨区域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司法关爱体系,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与河北工业大学携手共建法律实践基地,全方位提档了司法服务质量。

  (四)打造“智慧检察”提供新服务。一是“硬件”做强。着眼“六大平台”建设,建成了“一厅四室两个中心”,智能化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二是“软件”给力。不仅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一网两微一端”新媒体打造成为检务宣传的“新高地”,还搭起检民互动“连心桥”,成为网民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和即时受理的互动平台。三是“办案”升级。运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升级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员额检察官累计办案173件。“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日益成熟,全年录入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500多件。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正是由于始终紧跟县委决策部署,检察工作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战斗力,在维护改革发展大局中彰显了检察新作为。正是由于始终接受监督、回应期待,切实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注期盼作为加强改进工作的行动指南,赤城检察事业才具备了更广的发展视野、更深的温度情怀和更高的尺度标准。成绩和进步的取得,是全体检察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热情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诚恳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赤城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大局的举措还需要进一步精准落地。二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员额检察官队伍老龄化趋势明显。三是院各内设机构的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奖优罚劣”导向发挥得还不够充分到位。四是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殷切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9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一一四四”工作思路,坚决执行县委工作部署,在更高起点上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层次水平,为开创新时代绿色发展、生态强县新局面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一是围绕服务大局,找准站位奋发有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上来,紧紧围绕县委工作目标和要求,找准服务保障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城乡发展、生态保护、服务环境、基层治理、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和“主攻方向”的切入点,着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

  重点是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创新“法治扶志+检察扶智”新模式,做好常态化、精准化对接帮扶工作。聚力全县“两区”建设,守护碧水蓝天,为“绿色办奥”守住生态红线。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措施,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刑事犯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全力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围绕扫黑除恶,聚焦主业再铸辉煌。大力推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向纵深发展,加大“破网打伞”“一案三查”力度,努力实现“四个延伸”,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做好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规范行使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调查核实、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职权,实现精准有力监督。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清理信访积案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建立留守儿童专项保护机制,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构筑坚实的司法屏障。

  三是围绕特色品牌,深化改革开花结果。深化“党建铸检魂”品牌创建活动,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打造更多彰显公平正义的优质检察产品。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不断优化职能配置,强化职业保障。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形成惩治腐败强大合力。

  四是围绕党的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全面加快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四化”建设,躬身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部署要求,通过大力实施忠诚于党、素能提升、作风锤炼和精神提振“四大工程”,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把“四化”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努力建成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确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的理念,不断延伸“代表委员联络站”触角,深入开展“阳光检务晾家底,走访联络纳真言”活动,从监督中赢得支持、获得动力。

  各位代表,担当成就梦想,实干赢得未来。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履职、昂扬奋进,为护航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70周年华诞献礼!  附件1:《图解工作报告》

  附件2:《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一一四四”总体思路。一个统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一个要求:主动担当,跨越发展,事争一流。四个抓手:严作风,强办案,提质效,创品牌。四个目标:服务全市崛起新发展,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激发司法改革新动能,展示检察机关新形象。

  公益诉讼。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依据被诉对象的不同,可进一步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三大类。目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限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

  12类黑恶势力。集中三年时间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跨国跨境、充当“保护伞”等12类黑恶势力。

  八类重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爆炸。

  四访。指“包案分访、带案下访、定期约访、释法息访”工作机制。

  一院一新促发展。按照市检察院工作部署,要求每个基层检察院立足发展实际,深入挖掘潜力,积极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分别总结提炼本院1至2个工作特色品牌,对可行性进行研判后整体规划,确立短期和长期目标,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依次推进,采取有效措施稳步开展,同时以特色品牌工作为引擎,带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法律六进”活动。进乡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八化”建设。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和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三问计。问计上级求支持,问计基层察实情,问计干警谋良策。

  双百四送。“双百”指检察进百企、服务百家行;“四送”指为辖区企业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和送信心。

  亲清护企。以帮助解决企业涉法难点痛点为着力点,构建“理念先行、服务靠前、履职延伸”的护航非公经济转型发展和保护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模式。

  “六大平台”建设。指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建设。

  一厅四室两个中心。检务公开大厅;涉案物证保管室、扫黑除恶办公室、数字化电子检委会会议室、法律图书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党建文体活动中心。

  员额检察官。指人民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辖区人口、办案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一定比例的检察官限额。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改变,没有缺额就不能递补。

  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法治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建立的,旨在防止行政处罚案件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等问题而形成的工作机制。

  “两区”建设。指建成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

  捕诉一体化。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受理案件的检察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完成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出庭公诉,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的一种办案方式。

  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四个延伸。即推动打击“显性”黑恶势力向深挖彻查“隐性”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延伸;打好抓捕侦办“攻坚战”向打好起诉审理“法律战”延伸;打击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延伸;依法严打向打击与整治并重延伸。

  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要内容包括: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其中党建引领是政治灵魂,人民主体是核心价值,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主要路径,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是重要手段,共建共享是工作格局。

  “四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月16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对建设过硬政法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大历史任务、两份优异答卷。高标准完成冬奥会筹办、脱贫攻坚和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三大历史任务,扎扎实实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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